欧盟方面认为,中欧对未来投资协定范围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次于北京举办的投资谈判中,欧盟与中国的谈判代表达成了清晰共识,将为最终签署一项范围全面、雄心勃勃的中欧投资协定共同努力。
确保双边投资者不受对方企业歧视
在其中,欧盟与中国特别达成共识,未来的投资协定应当通过切实保障投资权利,确保双边投资者不受对方企业的歧视,从而完善双边市场准入。
双方还表达了应对监管环境关键挑战的决心,其中包括透明度、执照发放和授权流程的相关挑战,以及如何为投资者及其资本提供高水平、平衡性的保护。协定还将针对外资涉及的劳务和环境问题做出规定。
欧盟方面表示,本周会晤所取得的成果将谈判纳入正轨,并期待能达成真正具有附加值的协定,造福中欧企业在各自的市场的投资。中欧谈判代表将在2016年内继续精诚合作,落实协定的相关细节。
当下,欧盟已经连续11年位居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连续12年是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中欧之间的贸易额节节攀升,并向着2020年实现双边贸易一万亿的目标推进。
2016年期待欧盟释放积极信号
在2015年岁末的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曾透露,中欧双方已经商定,2016年还要举行5—6轮谈判,其中第九轮谈判将在1月12—15日举行。
沈丹阳介绍,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从启动资金至今已经过了两年,在其中,一是双方在协定议题范围问题上取得重大进展;二是双方就制作合并文本作出安排,也就是说已经基本实现今年6月第17次中欧领导人会晤中双方领导人设定的“争取在2015年年底前就协定范围达成一致,并形成合并文本”的目标,这也为下一阶段的谈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沈丹阳表示,早日达成一个高水平的投资协定,不仅是深化互利共赢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坚实基础,而且也是提升双边经贸合作水平、造福双方企业和人民的重要手段,是双方共同的目标。
沈丹阳称,中方正在实行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坚定不移开展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中国领导层最近进一步强调“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以深化改革促进扩大开放”的施政理念,明确“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对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不会变、为各国企业在华投资兴业提供更好服务的方向不会变”的政策方针,这些都将为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的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沈丹阳表示,希望欧方能够相向而行,在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启动中欧自贸协定谈判等中方关注的重大问题上释放积极和明确的信号,巩固并增进双方互信,共同推进谈判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
不过在是否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欧盟暂时无解。
在当地时间周三(13日)的欧盟委员会(欧委会)全体会议上,欧委会表示将对此问题将进一步进行全面评估,并将在2016年下半年决定是否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欧委会第一副主席弗兰斯·蒂默曼斯在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此方面的讨论将在未来几个月中持续。与此同时,他转述欧盟主席容克的话称:“容克非常清晰地总结到,考虑到事关欧盟经济,以及事关国际贸易,需从所有重要角度对此事进行全面评估。”
容克口中所谓“所有重要角度”涉及欧盟机构司局内部政治、欧盟成员国、欧洲议会、欧洲制造业工会、中欧政经关系以及欧美关系,利益攸关方纷争众多,也远远不仅是一项法律技术问题:譬如一份来自欧委会方律师的技术建议就提出,要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而这一观点同美国和欧洲大部分制造业工会截然相反。
这对于担任2016年上半年欧盟轮值主席国的荷兰而言,可不是一项轻松的差事。《第一财经日报》从可靠渠道获知,从当下到7月为止,荷兰贸易部长普鲁曼(LiliannePloumen)会负责协调成员国之间就“是否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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