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一端联结生产,一端联结消费,是推动传统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先导性产业,也是电子商务的支撑与保障产业。自2007年以来,我国快递行业发展迅猛,业务量七年间增长了6.7倍,年均增长率高达40.4%。2014年全国快件量突破146亿件,跃居世界第一。
在行业高速成长的背后,快递基础设施薄弱、快递车辆通行难、快件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隐患、快递市场经营秩序不够规范等问题逐步涌现,颁布一个维护行业市场秩序的快递业法律制度迫在眉睫。
本次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为优化行业外部发展环境,促进快递业发展,鼓励快递业与制造业、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等行业建立协同发展机制;同时制定相关设备设施通用标准,引导和推动行业之间标准对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将快递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快件大型集散、分拣等基础设施用地的需要;此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公安、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
在社会广泛关注的用户信息安全问题上,征求意见稿指出,快递企业应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快件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定期销毁快件运单;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泄露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如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快递企业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当地邮政管理机构报告。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和用户安全责任,意见稿也从用户和快递企业两方面对快件安全做出规定。用户方面,禁止寄递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物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快递企业方面,要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验视后要作出验视标识;用户拒绝验视的不得收寄;企业受用户委托长期、批量提供快递服务的,应与用户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保障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稿还细化了收寄规则,明确了投递规则并规定了快件损失赔偿规则。用户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快件发生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用户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金额;对未保价的快件,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据了解,本次征求意见稿是基于快递行业的实际和特点,紧抓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体制和机制。将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释放制度红利;在制度上明确和强化企业的安全责任,保障公共安全和行业安全;在保障发展的基础上规范快递秩序,发挥法律责任机制对规范行业秩序的作用;此外,完善快递服务规则,使企业、用户形成明确的法律预期,引导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 出境游推动服务贸易增速持续9个月超一成
- 十月快递延误丢失问题严重:国通申通“被吐槽”
- 双11”成绩单出炉 医药电商遭遇物流困境
- 上海积极发展跨境电商 重点建设“国际消费城市”
- 商务部官员谈农村电商:假冒伪劣重灾区
- 7714万农民2014年网购贡献1800亿
- 90%电视购物虚假宣传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 快递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抛扔踩踏快件拟最高罚5万
- 快递业新规明确权责 引导行业趋向标准化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link@china1baogao.com)、可电话(0755-2874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