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财务司副司长郭红宇在8日举办的2015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互联网+”农村金融服务分会场上指出,“我国农业信息化的发展非常迅猛,但我们的农产品价格远远高于国际市场的价格,政府收购的财务压力也很大。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还是要靠发展新型主体,发展新型主体就不开金融的支持。”
在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中,目标任务首要提出到2020年,农村各类所有制经济尤其是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等更加健全。
郭红宇指出,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发展,使得现代农业融资需求规模更大,融资需求周期更长。以武汉市为例,其农场的平均面积是260亩,其中有230亩是从其他农户手里流转过来的,每亩流转费用将近500元,总费用达10万元以上,对于一般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来讲压力较大。
调查显示,52%的家庭农场对资金的需求期限在一年以上。但现在贷款期限实际较短,很多农户需要还旧贷新,在此过程中引进了过桥资金,无形中提高了企业或者是家庭农场的成本,同时也带来了资金融资方面的风险。因此,现代化农业迫切需要金融助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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