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对超生家庭的一项处罚,社会抚养费已经征收了15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每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超过200亿元。根据国家审计署2013年的审计,社会抚养费管理中,未按规定上缴国库、擅自挪用资金等违规使用情况比较普遍。
据人口学者姚美雄介绍,目前全国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中,绝大部分是两孩家庭。三孩及以上家庭估计可能只有4%左右。全面两孩政策放开之后,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成为合法,将不再被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意味着,社会抚养费95%以上的征收对象已经不存在了。
姚美雄认为,社会抚养费征收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巨大,同时还造成了腐败的机会,可谓得不偿失。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应该考虑停止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据了解,就在五中全会召开的三天前,10月23日,国家卫计委召开内部会议,讨论的议题是“计生政策调整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衔接”问题。参会人员包括各省卫计委基层指导处官员,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的官员和法学专家。这次会议讨论了全面放开二孩之后对各种不同情况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如何处理的问题。据参会人士透露,当天的讨论并未达成任何共识。
人口学者黄文政建议,对于过去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可以解释为“计划外”生育的父母提前缴纳的养老金;将相应金额加上基准利息计入“超生”父母的养老金账户,实际资金由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和特别财政拨款支出。这样既可维持政策公平性,也可在法理上较好地与过去衔接。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认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社会抚养费作用很大程度丧失,征收意义已经不大。可通过修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来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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