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建部12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将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国有企业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地方政府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胡迟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方面有利于坚持政企分开,将国企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实行专业化管理;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国企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在移交过程中,同时也面临着资金和人员安置两大难题。
《意见》指出,国企管理的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公共服务的市政设施,包括道路桥梁及相应照明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市政管网及附属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国企办社会职能主要包括职工住宅“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气及物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承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和消防市政等方面。
胡迟表示,去年以来国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逐步移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今年国企剥离办社会职能的重点,则是《意见》明确的国企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的被剥离移交。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国企承担了大量本不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每年要支出数额巨大的费用来补贴,这给企业造成了沉重负担。
今年以来,国资委赴陕西、湖北、湖南等地密集调研,并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按照国资委公布的进度,2017年底前完成移交工作,2018年起国企不再承担已移交的市政设施相关费用。
胡迟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完成这项工作的时间只剩下半年,员工安置是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的一大难点。这些机构的员工很多是原央企转岗、内退的,冗员问题比较突出,这些人往哪里去、如何安置,是个大问题。
《意见》指出,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涉及的从业人员,在尊重职工意愿的基础上,接收方继续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或者签订聘用合同,其他人员由移交企业负责妥善分流安置。
胡迟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移交过程中的资金问题也是一大难题。部分国企本身经营困难,在地方财政吃紧的背景下,地方政府也缺乏足够的资金。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国务院国资委总会计师沈莹在4月27日召开的2017年中央企业“僵尸企业”处置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申报工作布置视频会议上表示,及时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重点和支出方式,优先考虑中央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研究出台相关补助办法和配套政策,督促企业加快预算执行和工作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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