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管理规定》中最为业内所关注的一项规定即对基金流通股投资比例的限定,这也是证监会首次对基金公司旗下产品持有上市公司个股的流通股比例进行约束。根据新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对于上述规定,北京一家大型基金公司市场部人士表示,持股过于集中为市场流动性管理埋下风险隐患,一旦发生违约事件或系统性风险,后果不堪设想,未来集中投资冷门股和中小盘股的博弈式投资模式可能出现减少。对基金持有的股票比例上限进行设定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集中持股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管理规定》中的另一大看点主要是针对基金持有人持有基金比例超50%的情况,也就是委外定制基金产品。去年以来,带有机构化特质的委外定制基金大崛起,部分基金产品沦为银行等机构通道,机构占比居高不下。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末,太平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基金机构投资者持有比例为99.8%、华福长乐半年定期开放债券机构投资者占比99.99%。然而,在委外定制基金发展如火如荼之际,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证监会对于委外定制基金监管留白滋生了很多风险隐患,如机构资金撤出后造成基金净值大幅波动、中小投资者沦为“陪跑”、机构资金撤出后的基金产品沦为“僵尸基金”等。
新规还对货币基金市场做出相关规范,每逢季末年末等时间节点,货币基金市场普遍面临着赎回压力较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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