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发布的1月份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变动情况显示,1月份除广州环比继续上涨、但涨幅继续缩小外,其他14个城市环比皆下降或持平。按照统计惯例,1月份的投资、房地产、消费等数据要待3月份与2月数据一起发布。从这个角度来看,春节以后的房地产市场动态尚难以全面反映现实情况。
但应该看到,无论2月份相关数据如何,至少对20个启动楼市调控的城市而言,房地产市场应该正在发生一些新的变化。如果说此前在高杠杆刺激下,确有炒房资金流入楼市,那么,在去杠杆的背景下,决定市场的力量或更多转向刚需和改善性需求。而今年春节以来,一些城市又陆续采取多项措施收紧房贷。一系列组合拳如果能够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必然会降低楼市杠杆率,阻止一部分炒房客的资金继续流入楼市,进而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逐步挤出楼市泡沫,防范金融风险。在此背景下,房地产销售与价格即使还在增长和(港股95.25 -0.99%)上升,其增长动力应该已有所变化。当然,如海南等没有采取调控措施的地区,房地产的异动或可能有新的炒房资金流入,由此则更加印证了调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经济学规律告诉我们,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决定市场供求关系的是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而回顾2008年以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历程,有几点经验教训值得总结。其一,调控对抑制房价有明显效果;其二,调控政策发挥效应需要时间;其三,当抑制了投资投机性需求,出现拐点、价格向价值回归就是大概率乃至必然事件;其四,调控政策切忌摇摆与反复,放弃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会动摇民众对调控及其效果的信心。
因此,要想避免楼市陷入“塔西佗陷阱”,就必须长期坚持“房子是给人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调控不动摇。特别是当政策效应逐步显现、价格回落乃至销售下降时,更应该继续坚持调控原则不动摇,绝不能再次开闸放水,让调控效应功亏一篑。随着价格向符合价值的方向合理回归,必然可以释放并满足更多刚需和改善性需求,促使销售保持一定规模。而坚持调控不动摇,不仅将会改善公众预期,也有利于倒逼地方政府及金融机构改变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更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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