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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国“药房托管”现状深度分析

  编者按:药房托管是指医疗机构通过契约形式,在药房的所有权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将其药房交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风险的医药企业进行有偿的经营和管理,明晰医院药房所有者、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医院药房财产保值增值并创造可观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一种经营活动。

  开年伊始,康美药业就一口气拿下4地81家公立医院药房的托管权。自去年起,药房托管热就再度回潮。华润、国药、九州通、康美等公司纷纷打出“减少医院药品流通环节、降低医药成本、促进医药分开”的旗号,涉足公立医院药房业务。
  
  对于托管企业来说,国家医药流通“十二五”规划提出,药品经营要向集约化发展,鼓励连锁药店积极承接医疗机构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于是药品经营企业也想通过药房托管抢占地盘。
  
  事实上,被誉为医药分开破冰之举的医院药房托管一直广受争议。虽叫“药房托管”,但我国目前的托管模式仅针对药品的营销部分,并非全部。业内分析指出,药房托管是想方设法从供应商和厂家那里拿钱,来维持“以药养医”的利益格局,是变本加厉的“以药养医”。药房托管不能彻底解决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加成后带来的各方利益的博弈问题,因此只可能是过渡时期的暂时之举。
  
  现状
  
  29家药企涉足药房托管
  
  2月12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与辽宁中医药大学、辽宁本溪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托管辽宁中医药大学直属的4家和辽宁省中医医疗集团所属的22家医院的中医药房。
  
  这是今年以来康美药业第四次宣布托管公立医院药房。1月31日、2月8日、2月11日,康美药业分别披露了和55家医院药房签订的托管协议,覆盖范围涉及广东惠来、普宁、吉林通化。加上此次在辽宁托管的26家,康美药业开年就已经将81家医院的药房“纳入麾下”。
  
  在康美药业披露的广东10家医院药房的托管细节中,双方商定,医院所用的所有药品统一由公司供应和集中配送,由医院负责制定《医院用药目录》。药房托管后,药品从仓库领入药房即视为医院确认购入,医院按实际领取药品数量和价格结算给公司,药品结算价格以广东省统一招标挂网价格为准。
  
  “医院药房的所有权、职工身份及职能、绩效考核及薪酬发放方式均不变,而医院也不得干预公司在药房合法合规的经营管理活动。”康美药业表示。
  
  事实上,包括国药控股、上海医药、华润医药、南京医药、九州通、白云山、嘉事堂、国药一致、国药股份等多家国内医药流通企业都在积极布局药房托管业务。2013年5月,商务部发布的《2012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2012年药品流通直报企业中,承接药房托管的企业已有29家。
  
  据接近康美的知情人士透露,81家药房远远不是康美的目标,康美的目标是全国。“现在很多医院找上门来与我们接触,我们在各地都在谈。”康美证券代表温少生说。
  
  分析
  
  托管费一般为四成左右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合伙人王宏志告诉记者,药房托管的商业模式并不复杂,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托管药房的企业为医院独家配送药物,每年向医院交纳托管费或药品盈利分成,医院支付给托管企业药品流通费用,而企业也能从进入医院药品中获得差价。“这种模式下托管方和医院各有一部分药品品种的决定权和议价权,托管方权力很大,这种模式称为采购权外包。”
  
  另一种模式是托管企业只赚取独家为医院配送药品的流通费用,承担药房人员和药品管理的成本。“这种模式下托管方只提供供应链管理、药房零库存等物流供应服务,不参与药品品种的决定,因此称为供应权外包。”王宏志说。
  
  其实,自2001年广西柳州市中医院将药房交给三九医药集团管理、成为首个医院药房托管案例起,国内还形成了“南京模式”和“闵行模式”两大典型的药房托管模式。而根据康美此次公布的细节来看,其遵循的应该是“南京模式”。
  
  南京医药从2006年开始承接南京全市的医院
  
  药房托管工作,最多时托管药房数量超过100家。然而好景不长,2010年之后,南京医药很少再提及其药房托管业务,业内普遍认为“托管失败”。
  
  南药模式除了将药品销售总额的36%-45%作为“托管费”交给医院外,还要承担药房人员薪资、药房固定费用开支、房租及设施租金等费用,托管方盈利乏力。而原本医院直接管理药房进货、销售业务,从中可以获得40%甚至更高的药品销售利润,因此很快将托管费提高到50%左右。
  
  托管成本最终转给患者
  
  “通常来看,托管方支付的托管费为药品销售额的30%-40%左右,因此为了盈利,托管方就必须找供应商压价,压价后的毛利率能在10%左右。”王宏志说,“不过,这样的托管行为确实不可避免地存在垄断,所有药品入院必须经过托管方,有碍公平竞争。”
  
  “药企托管公立医院药房看似是为了实现医药分开,实则药企要上交给医院托管费。从政府的角度来说,谁交的托管费多,就把医院药房药品的供应权交给谁。而药企付了托管费,最终还是会把成本加在患者身上,这是变相对抗改革,实际上加剧了以药养医。”中国医药企业协会管理会会长于明德说。
  
  其实,南京医药的药房托管模式曾被很多机构看好。业内人士称,通过集中采购和配送,托管方对供应商的砍价能力得到了增强,药价平均下降了30%。同时,医院削减了药品库存成本,收取的“托管费”可成为医院稳定的收入。对企业来说,与医保直接结算,比医院结算起来更快,企业减少了资金占用周期。这看上去是一个共赢的模式。
  
  “当时南京在实行药房托管时,更多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没有顾及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的意愿。而今,在实行药品零差率的大背景下,医院从药人员、药品的流动、管理、养护等都成为了医院成本源,医院要为这些成本找出路。而医院出于‘甩包袱’的目的,也开始愿意把药房托管出去。”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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