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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商抬高房价再打折卖 买房人连连上当
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https://www.china1baogao.com) 日期:2013-9-30 [关闭]
昨天,湖北省物价局公布了9种房价陷阱。省物价局人士介绍,目前,一些不良房地产商最常用的忽悠伎俩包括:抬高房价再打折、虚假认筹搞欺诈、捂盘惜售待涨价、价格承诺不兑现、优惠折扣不公开、卖房不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全、标示的已卖房售价高于实际成交价、用虚假夸大价格信息误导消费者等。
消费者如果发现有房地产商涉嫌价格欺诈,请拨打12358价格热线举报。
以为优惠了6万元
其实只便宜2000元
近期,武昌的李爹爹在光谷给儿子买了套婚房,当时所签认购书上和营销中心价格公示牌上,都标称该套商品房打折前总价73.2万元,李爹爹享受“3千抵3万、开盘九七折、按时签约九八折”等优惠后,实际成交价为670173元。
但后来,李爹爹无意中得知,该套房在物价部门的申报备案价只有672175元,“本以为得了六万多元的优惠,哪知只便宜了2000多元。”李爹爹直呼上当。
●物价部门解析——
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九条,房地产商卖房时要严格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如果商家的报价远高于其在物价、房产部门申报的备案价,再假称给消费者优惠,在虚高报价上打折,使实际成交价等于或略低于备案价。这是虚假优惠折价的价格欺诈行为。
免费两房变三房
最后变了卦
魏先生买的一套两居室交房了。当初买房时,开发商在广告单中承诺“两房免费变三房”,可当魏先生打算把两居室改成三居室时,开发商却突然提出:人工费用可以免,3000元的材料费需魏先生本人承担。
●物价部门解析——
国家发改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明确要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房地产商对消费者做出的所有价格承诺,无论是登在广告上、写进合同里的,还是口头约定,都应不折不扣履行。如果有一样不兑现,房地产商就已价格违法。
优惠折扣“看人下菜”
有人有优惠有人没有
唐女士与亲戚程女士,近期相约在某楼盘各订购了一套房。随后唐女士在闲聊中发现,程女士比她多享受了一些购房优惠,比如,“按时签约送家电、凭楼盘广告单再减3000元”等。原来,她与程女士当初买房时,楼盘并没有将优惠“明码标价”,而是由销售人员“看人下菜”。
●物价部门解析——
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十条,房地产商卖房时,须明确标示商品房的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如果将优惠“捂着”、“盖着”,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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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城市房价疯涨连开发商都觉得夸张
一线城市房价上涨速度,就连开发商也觉得“有些夸张”。
权威机构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8月份,一二线城市房价涨幅非常明显。其中,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18%-20%,天津等31个二线城市同比上涨大都在7%-10%,唐山等35个三线城市同比平均上涨6%左右。
房市冷热不均开发商“让现金待在账上”
意媒体报道的人都已经注意到,今年下半年的地王表现抢眼。而身居北京等地的居民,则对房价的疯狂上涨心有余悸。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如此疯狂。房地产市场的差异化正在逐步增大。
业内人士指出,有别于之前一刀切的调控思路,目前市场上需要的是有针对性、差异化的调控,因此类似之前大刀阔斧式的调控近期不会出台。
消费者如果发现有房地产商涉嫌价格欺诈,请拨打12358价格热线举报。
以为优惠了6万元
其实只便宜2000元
近期,武昌的李爹爹在光谷给儿子买了套婚房,当时所签认购书上和营销中心价格公示牌上,都标称该套商品房打折前总价73.2万元,李爹爹享受“3千抵3万、开盘九七折、按时签约九八折”等优惠后,实际成交价为670173元。
但后来,李爹爹无意中得知,该套房在物价部门的申报备案价只有672175元,“本以为得了六万多元的优惠,哪知只便宜了2000多元。”李爹爹直呼上当。
●物价部门解析——
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九条,房地产商卖房时要严格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如果商家的报价远高于其在物价、房产部门申报的备案价,再假称给消费者优惠,在虚高报价上打折,使实际成交价等于或略低于备案价。这是虚假优惠折价的价格欺诈行为。
免费两房变三房
最后变了卦
魏先生买的一套两居室交房了。当初买房时,开发商在广告单中承诺“两房免费变三房”,可当魏先生打算把两居室改成三居室时,开发商却突然提出:人工费用可以免,3000元的材料费需魏先生本人承担。
●物价部门解析——
国家发改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明确要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房地产商对消费者做出的所有价格承诺,无论是登在广告上、写进合同里的,还是口头约定,都应不折不扣履行。如果有一样不兑现,房地产商就已价格违法。
优惠折扣“看人下菜”
有人有优惠有人没有
唐女士与亲戚程女士,近期相约在某楼盘各订购了一套房。随后唐女士在闲聊中发现,程女士比她多享受了一些购房优惠,比如,“按时签约送家电、凭楼盘广告单再减3000元”等。原来,她与程女士当初买房时,楼盘并没有将优惠“明码标价”,而是由销售人员“看人下菜”。
●物价部门解析——
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十条,房地产商卖房时,须明确标示商品房的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如果将优惠“捂着”、“盖着”,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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