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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盐业投资有去无回 违规担保疑点重重
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https://www.china1baogao.com) 日期:2013-8-21 [关闭]
盐作为一种不可或缺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具有广阔的消费市场,无论是盐的产制或运销,都有其固定的利润空间。然而,作为全国垄断行业国企,中国盐业总公司(下称“中盐”或“中盐总公司”)最近几年除却国家补贴外却连续录得亏损。
面对外界督促盐业改革的重大压力,中盐有条不紊地进行自己的扩张行动,代号“朱雀”的上市计划也在推进当中。21世纪的前10年,经过三轮扩张,中盐总资产规模由20亿元做大了16倍多,扩至352亿元。然而其大规模的扩张却也引起了诸多诟病,近日,一则直指中盐经营违规操作、管理人以权谋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举报信,被发至各大媒体,也再度引发社会对中盐经营持续亏损的质疑。
举报信称,中盐炮制虚假业绩,用银行贷款大肆投资、并购,造成巨额损失;同时轻诺寡信,屡次毁约被地方政府追究。株州化工、亚布赖盐场和华祥化工、南风化工等多起投资旧事被再度提起,中盐银港人造板有限公司(下称“银港人造板”)、江苏两淮盐化有限公司(下称,“两淮盐化”),事实是否真如举报信所讲,大举投资背后隐匿的是官员转移国有财产?这些几度被转手的企业现在经营状况又怎样呢。中国网记者多方求证,试图还原这些大规模投资的真实面目。
巨额投资成了“唐僧肉”?
除却上文所言屡次失信地方政府,爆料同时称,银港人造板中盐占51%的股份,却承担了100%的担保和借款-------总资产21亿元,中盐投资1.6亿元、担保和借款18亿元------这个公司几乎完全是中盐建起来的,这几年年年亏损,仅去年就亏损2亿元,另有潜亏近2亿元。“按照目前的情况,再有半年多的时间,这个人造板企业将资不抵债,中盐投入的近20亿元已经打了水漂,而民营老板在享受了前几年虚报利润的分红后,最近已经高价卖掉股份,金蝉脱壳。中盐成了实实在在的冤大头,合作企业成了个人攫取财富的平台,国有资产成了唐僧肉。”
银港人造板是中盐的控股子公司,也是人造板行业唯一一家央企控股子公司。目前公司资产总额达到22亿元。是中国最具竞争力的人造板企业之一。
资料显示,银港人造板创建于1993年,前身为河北省银港人造板有限公司,是中盐控股、河北省盐业公司和正定县常山塑料制品厂参股合资兴建的国有控股大型板材企业,是全国最大的板材加工企业之一,经营生产人造板及人造板深加工,销售自产产品;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在近20年的历程中,银港人造板经历了数次股权变更:1993年10月16日,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河北省盐业公司、香港兴展实业公司、正定县常山塑料制品厂共同出资设立“河北人造板”。
2005年11月正定县常山塑料制品厂将持有河北人造板的30.00%股权中的15.00%转让给北京远大盐业公司。
2006年5月17日经石家庄市商务局批准,同意香港兴展实业公司将所持河北人造板股份转让给其余三家股东,转让后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2006年6月北京远大盐业公司将持有的河北人造板股份转让给中盐总公司。
2008年7月3日河北人造板增资8000万元,注册资本为2亿元。2008年8月股东会议通过决议,正定县常山塑料制品厂将持有的19.18%的股权转让给正定县新星塑编有限公司。2008年12月公司再次增资1亿元,注册资本变更为3亿元。
2010年河北省盐业公司将所持股份的9.82%转让给北京昆仑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河北人造板股权结构变更为:中国盐业公司出资1.53亿元,占注册资本51.00%;河北省盐业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正定县新星塑编有限公司出资5755.4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18%。北京昆仑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944.5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82%。
2012年6月,吉林森工出资8356.97万元从河北省正定县新星塑编有限公司手中收购了中盐银港19.18475%的股权。同年8月,吉林森工与中盐各出资1.65亿元增资中盐银港,增资款项全部用于偿还中盐银港向中国盐业总公司的借款。
2012年12月,吉林森工继续增持,以2964.63万元的价格从北京昆仑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手中受让中盐银港6.81%的股权。至此,吉林森工斥资1.13亿元收购了中盐银港26%的股权,并增资1.65亿元。这一举措,显示出对中盐银港未来的看好。然而一年未至,公司突然将其出售,让人大跌眼镜。
2013年4月吉林森工将此前收购的中盐银港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26%的股权按照收购价1.13亿元转让给长春市华英木业有限公司(下称华英木业)。华英木业是一家加工木材、板材、家具、钢木家具、装饰材料等的公司。截止2012年年底,华英木业总资产仅9966万元,而所收购上述股权,已然超过其资产总和。
吉林森工在前后不足一年的时间内对中盐银港前后判断迥然不同,投资并未获得收益。
爆料称,“接盘方长春华英木业实际上是吉林森工的关联公司,只不过公开信息里看不出来罢了。”那么事实是否如此呢?
对此吉林森工证券处果小姐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之所以参与增资是因为判断银港人造板具有盈利能力,但是深入后发现,与预想的完全不一样。同时,银港人造板在2012年整体经营状况是亏损的,如果不及时退出,这一投资将会“吃掉”公司利润。
而对于接盘者华英木业是否为吉林森工的关联公司,果小姐予以否认。对华英木业这一总资产不足1亿元的公司何以有能力接受这一较大资产,其表示,不能光看表面的资产,“我们既然选择了华英木业,代表它一定是有能力的,并且吉林森工已于4月份收到了转让款。”
那么举报信中所称,“中盐占51%的股份,却承担了100%的担保和借款-------总资产21亿元,中盐投资1.6亿元、担保和借款18亿元,这个公司几乎完全是中盐建起来的”以及“而民营老板在享受了前几年虚报利润的分红后,最近已经高价卖掉股份,金蝉脱壳。”是否属实呢?
仅就记者能查阅到的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底中国盐业总公司为银港人造板公司提供长短期借款担保金额1亿元,长期借款担保金额7.7亿元。
在资本市场风险和权益应该是对等的,那么中国盐业总公司为何在持股51%的情况下,要选择为一家屡现亏损的企业提供全部担保呢?
对此银港人造板办公室人员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对这一情况“并不清楚”。而中盐在其官网公布的总机电话居然是中盐饭店的电话。
违规担保幻象重重
举报信同时称,2009年6月,中盐为某领导的老家连云港一家民营房地产公司担保贷款,为了欺骗银行,把“同科房地产公司”更名为“两淮盐化公司”,把贷款用途编造为“食盐专营流动资金”,把与中盐没有任何关系的对方企业编造为“中盐二级企业”,帮助其从广发银行京广桥支行骗贷2亿元。举报信称,三年贷款期满后,两淮公司没有还贷,中盐被银行强行划走贷款本息2.2亿元,至今无法追回。
据《中国盐业总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中显示,中盐确实曾为两淮盐化提供贷款两亿元。“2009年中国盐业总公司出于战略考虑,计划收购江苏两淮盐化有限公司并已对其实施控股,在合作协议中商定对江苏两淮盐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亿元,后因其他原因收购计划并未实施。该笔贷款江苏两淮盐化有限公司已与贷款行商定,将于近期提前归还,该笔担保届时将会消除。”
从公开资料看,至少截至上述短融债发行时期2012年5月,上述两淮盐化有限公司贷款尚未归还。
上述爆料称,民营房地产公司贷款年利率普遍为25—30%,而中盐帮两淮公司担保贷款的年利率仅有5.6%,利率相差超过20%,即便两淮公司按时还款,2亿元三年,两淮老板少付利息1亿多元。帮助别人获得如此巨额利益,仅中盐法律部长张虎春作为老板的马仔就从两淮公司拿到了2042万元(据北京检察院起诉书)。
据公司内部人士称,两淮盐化公司表面上叫盐化公司,实际上却是地产开发商。资料显示,两淮盐化为同科房地产公司的分公司。公开资料中,江苏两淮盐化有限公司的业务也主要围绕房地产开发展开,并未提及盐化工的内容。
两淮盐化有限公司及中盐总公司,均未对上述爆料做出回应。
作为国资委下辖的惟一盐业央企,同时又是排名并不靠前的央企,背负经营压力,近年来中盐对资源的整合速度不可谓不快。然而,在目前的状况下,如何突破机制的限制改善管理混乱的局面,利用IPO的推进实现管理的严谨和企业的进步,是中盐诸位领导需要在热火朝天的“朱雀”行动之余需要思考的问题。同时,如何使资源在整合过程中实现利用效率的提高,也将再度考验中盐管理层及其监管机构的集体智慧。
面对外界督促盐业改革的重大压力,中盐有条不紊地进行自己的扩张行动,代号“朱雀”的上市计划也在推进当中。21世纪的前10年,经过三轮扩张,中盐总资产规模由20亿元做大了16倍多,扩至352亿元。然而其大规模的扩张却也引起了诸多诟病,近日,一则直指中盐经营违规操作、管理人以权谋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举报信,被发至各大媒体,也再度引发社会对中盐经营持续亏损的质疑。
举报信称,中盐炮制虚假业绩,用银行贷款大肆投资、并购,造成巨额损失;同时轻诺寡信,屡次毁约被地方政府追究。株州化工、亚布赖盐场和华祥化工、南风化工等多起投资旧事被再度提起,中盐银港人造板有限公司(下称“银港人造板”)、江苏两淮盐化有限公司(下称,“两淮盐化”),事实是否真如举报信所讲,大举投资背后隐匿的是官员转移国有财产?这些几度被转手的企业现在经营状况又怎样呢。中国网记者多方求证,试图还原这些大规模投资的真实面目。
巨额投资成了“唐僧肉”?
除却上文所言屡次失信地方政府,爆料同时称,银港人造板中盐占51%的股份,却承担了100%的担保和借款-------总资产21亿元,中盐投资1.6亿元、担保和借款18亿元------这个公司几乎完全是中盐建起来的,这几年年年亏损,仅去年就亏损2亿元,另有潜亏近2亿元。“按照目前的情况,再有半年多的时间,这个人造板企业将资不抵债,中盐投入的近20亿元已经打了水漂,而民营老板在享受了前几年虚报利润的分红后,最近已经高价卖掉股份,金蝉脱壳。中盐成了实实在在的冤大头,合作企业成了个人攫取财富的平台,国有资产成了唐僧肉。”
银港人造板是中盐的控股子公司,也是人造板行业唯一一家央企控股子公司。目前公司资产总额达到22亿元。是中国最具竞争力的人造板企业之一。
资料显示,银港人造板创建于1993年,前身为河北省银港人造板有限公司,是中盐控股、河北省盐业公司和正定县常山塑料制品厂参股合资兴建的国有控股大型板材企业,是全国最大的板材加工企业之一,经营生产人造板及人造板深加工,销售自产产品;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在近20年的历程中,银港人造板经历了数次股权变更:1993年10月16日,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河北省盐业公司、香港兴展实业公司、正定县常山塑料制品厂共同出资设立“河北人造板”。
2005年11月正定县常山塑料制品厂将持有河北人造板的30.00%股权中的15.00%转让给北京远大盐业公司。
2006年5月17日经石家庄市商务局批准,同意香港兴展实业公司将所持河北人造板股份转让给其余三家股东,转让后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2006年6月北京远大盐业公司将持有的河北人造板股份转让给中盐总公司。
2008年7月3日河北人造板增资8000万元,注册资本为2亿元。2008年8月股东会议通过决议,正定县常山塑料制品厂将持有的19.18%的股权转让给正定县新星塑编有限公司。2008年12月公司再次增资1亿元,注册资本变更为3亿元。
2010年河北省盐业公司将所持股份的9.82%转让给北京昆仑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河北人造板股权结构变更为:中国盐业公司出资1.53亿元,占注册资本51.00%;河北省盐业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正定县新星塑编有限公司出资5755.4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18%。北京昆仑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944.5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82%。
2012年6月,吉林森工出资8356.97万元从河北省正定县新星塑编有限公司手中收购了中盐银港19.18475%的股权。同年8月,吉林森工与中盐各出资1.65亿元增资中盐银港,增资款项全部用于偿还中盐银港向中国盐业总公司的借款。
2012年12月,吉林森工继续增持,以2964.63万元的价格从北京昆仑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手中受让中盐银港6.81%的股权。至此,吉林森工斥资1.13亿元收购了中盐银港26%的股权,并增资1.65亿元。这一举措,显示出对中盐银港未来的看好。然而一年未至,公司突然将其出售,让人大跌眼镜。
2013年4月吉林森工将此前收购的中盐银港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26%的股权按照收购价1.13亿元转让给长春市华英木业有限公司(下称华英木业)。华英木业是一家加工木材、板材、家具、钢木家具、装饰材料等的公司。截止2012年年底,华英木业总资产仅9966万元,而所收购上述股权,已然超过其资产总和。
吉林森工在前后不足一年的时间内对中盐银港前后判断迥然不同,投资并未获得收益。
爆料称,“接盘方长春华英木业实际上是吉林森工的关联公司,只不过公开信息里看不出来罢了。”那么事实是否如此呢?
对此吉林森工证券处果小姐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之所以参与增资是因为判断银港人造板具有盈利能力,但是深入后发现,与预想的完全不一样。同时,银港人造板在2012年整体经营状况是亏损的,如果不及时退出,这一投资将会“吃掉”公司利润。
而对于接盘者华英木业是否为吉林森工的关联公司,果小姐予以否认。对华英木业这一总资产不足1亿元的公司何以有能力接受这一较大资产,其表示,不能光看表面的资产,“我们既然选择了华英木业,代表它一定是有能力的,并且吉林森工已于4月份收到了转让款。”
那么举报信中所称,“中盐占51%的股份,却承担了100%的担保和借款-------总资产21亿元,中盐投资1.6亿元、担保和借款18亿元,这个公司几乎完全是中盐建起来的”以及“而民营老板在享受了前几年虚报利润的分红后,最近已经高价卖掉股份,金蝉脱壳。”是否属实呢?
仅就记者能查阅到的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底中国盐业总公司为银港人造板公司提供长短期借款担保金额1亿元,长期借款担保金额7.7亿元。
在资本市场风险和权益应该是对等的,那么中国盐业总公司为何在持股51%的情况下,要选择为一家屡现亏损的企业提供全部担保呢?
对此银港人造板办公室人员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对这一情况“并不清楚”。而中盐在其官网公布的总机电话居然是中盐饭店的电话。
违规担保幻象重重
举报信同时称,2009年6月,中盐为某领导的老家连云港一家民营房地产公司担保贷款,为了欺骗银行,把“同科房地产公司”更名为“两淮盐化公司”,把贷款用途编造为“食盐专营流动资金”,把与中盐没有任何关系的对方企业编造为“中盐二级企业”,帮助其从广发银行京广桥支行骗贷2亿元。举报信称,三年贷款期满后,两淮公司没有还贷,中盐被银行强行划走贷款本息2.2亿元,至今无法追回。
据《中国盐业总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中显示,中盐确实曾为两淮盐化提供贷款两亿元。“2009年中国盐业总公司出于战略考虑,计划收购江苏两淮盐化有限公司并已对其实施控股,在合作协议中商定对江苏两淮盐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亿元,后因其他原因收购计划并未实施。该笔贷款江苏两淮盐化有限公司已与贷款行商定,将于近期提前归还,该笔担保届时将会消除。”
从公开资料看,至少截至上述短融债发行时期2012年5月,上述两淮盐化有限公司贷款尚未归还。
上述爆料称,民营房地产公司贷款年利率普遍为25—30%,而中盐帮两淮公司担保贷款的年利率仅有5.6%,利率相差超过20%,即便两淮公司按时还款,2亿元三年,两淮老板少付利息1亿多元。帮助别人获得如此巨额利益,仅中盐法律部长张虎春作为老板的马仔就从两淮公司拿到了2042万元(据北京检察院起诉书)。
据公司内部人士称,两淮盐化公司表面上叫盐化公司,实际上却是地产开发商。资料显示,两淮盐化为同科房地产公司的分公司。公开资料中,江苏两淮盐化有限公司的业务也主要围绕房地产开发展开,并未提及盐化工的内容。
两淮盐化有限公司及中盐总公司,均未对上述爆料做出回应。
作为国资委下辖的惟一盐业央企,同时又是排名并不靠前的央企,背负经营压力,近年来中盐对资源的整合速度不可谓不快。然而,在目前的状况下,如何突破机制的限制改善管理混乱的局面,利用IPO的推进实现管理的严谨和企业的进步,是中盐诸位领导需要在热火朝天的“朱雀”行动之余需要思考的问题。同时,如何使资源在整合过程中实现利用效率的提高,也将再度考验中盐管理层及其监管机构的集体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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