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国在电力体制改革方面频频出手,给人紧锣密鼓之感。我们不妨来梳理一下。
2014年10月份,深圳率先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被认为是新一轮电改的标志性事件;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拉开了新一轮电改的序幕;2015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相继批复了内蒙古西部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和宁夏电改试点方案;2015年年末,发改委决定将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作为第二批开展输配电价改革扩大试点;2016年3月份,发改委召开发布会,提出将改革试点扩大到12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9月6日,发改委批复同意了北京等五省市电力改革试点方案,9月7日批复了湖北等八省市电力改革方案;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应该说,从这一系列举措来看,电力体制改革确实在提速,这是毋庸置疑的。而改革的目的就是力图将现代监管理念和方法与我国电价监管实践相结合,初步形成合理、公平的输配电价格体系。
但在笔者看来,电力体制改革的步伐应该迈得更大点,速度要更快点。而推进电力改革的重点,实质还是要看改革的动作。
怎么改?以电价改革为例,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电价处相关人士此前曾做出过解释:今后价格部门要重点转向按照规则来进行监管,而不是直接制定价格,通过规则来约束电网企业的行为,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形成后,要进一步推动电力交易市场化的建设。
总之,在笔者看来,电力改革试点遍地开花是好事,是作出电改提速判断的事实基础。在改革过程中,或许会面临一些难啃的“硬骨头”,但无论改革的难度有多大,我们要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本轮电力体制改革取得的一些决定性的成果是值得期待的。而一个重要的前提,是改革的速度有必要进一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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