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也出台《关于企业债券审核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意见》,要求对房企企业债融资进行从严审核,严格限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融资。
“各部门针对房企融资出台的细则比较密集,但主要是中小房企融资影响较大,大型房企影响较小。”克而瑞研究中心分析师沈晓玲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当前收紧房企融资并非采取“一刀切”策略,而是抑制高杠杆融资拿地,同时保持合理融资需求为主,维护市场秩序为主。
“对房企融资影响最大的是公司债,从2015年开始房企发行公司债的比例较大,近期交易所出台分类监管的函后,从实际限制来看,主要是中小房企融资受影响最大。”沈晓玲表示,“如果房企拿地不再如今年年中前后频繁出现‘地王’现象,房价也保持相对稳定增速,各部门对房企融资的控制也会以平稳为主。”
此前,沪深交易所向债券承销机构发布《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 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对房地产行业分类监管采取“基础范围+综合指标评价”的分类监管标准。同时,对于符合基础范围要求的房地产企业,监管函还通过五项综合指标评价做进一步遴选,将房企划分为正常类、关注类和风险类。
沈晓玲认为,综合来看,此次分类监管方案,对于房企发债限制主要在于提高了公司债的发行门槛,对中小型民企发债限制较大。但根据数据推测,这并不会对房企公司债的发行总额造成太多影响,以房企今年前10个月发债情况为样本,未跨入此次公司债发行门槛的房企在前10个月总共发行525.6亿元公司债,仅占到同期房企公司债发行总额的7%,而此次跨入新门槛的房企同期则发行了7204.4亿元公司债,为前10个月的发债主力。从监管函的内容来看,此次新政并未对发债主力造成太大影响,可以看出监管层对于房企的货币政策调整较为慎重,可视为较为温和的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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