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航运中心地方性法规在上海实施 主要针对短板问题
2016-8-2 14:50:41 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 http://www.china1baogao.com/
继上海推出《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后,又一部经济领域的重要地方性法规——《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天起正式实施。由此,上海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建设的基本法规体系逐渐成型,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法制保障不断完善。
《条例》具四大特点
《条例》共六章四十六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表示,《条例》 主要有四大特点:首先,条例是一部促进性立法,着重强调政府的引导、扶持作用,鼓励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其次,条例是一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框架性立法,基本覆盖航运中心的各个要素;第三,条例主要针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的短板问题,立足地方政府可以积极作为的领域,聚焦基础设施建设、航运企业和机构集聚、航运营商环境营造等事项;最后,条例立足当下兼顾长远,对未来五年能够确定的重要工作,尽可能纳入条例中,对中远期尚不明确的工作,仅作原则性规定,为将来制定政策提供法律依据。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张林表示:“作为国内首个关于航运中心的地方性法规,《条例》 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航运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推进机制、发展导向、政府职责,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条例》 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作了明确:“建成水运、空运等各类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环境优良、现代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与国家战略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国际航运中心”。将推进机制明确为三个层次,明确“设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海、空枢纽港建设和促进航运功能创新与完善。
明确重点创新任务
在海运创新中,《条例》明确三方面重点任务,推进建设各类中转设施; 发展沿海捎带业务;探索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方怀瑾表示,“十三五”末,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预计将超过4000万标准箱,水水中转比例达到50%。
《条例》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邮轮产业发展规定了五方面措施,制定上海邮轮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在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的改革试点经验,制定与国际接轨的邮轮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设立进境和出境双向便利的免税购物商店,鼓励境内外邮轮公司在本市注册设立经营性机构。《条例》全新加入有关上海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的内容,还对航运科技创新、航运服务业发展、航运金融产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设计与规划。
-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将于10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
- 德国出台新规免费回收旧家电
- 深圳医改 试水医务人员去编制化
- 上海拟修法固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制度
- 武汉发布食品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处置规范
- 江门市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方案
- 网约专车新政将于11月1日起实施
- 山东:天使投资失败每年最高可获600万财政补偿
- 自治区《关于促进纺织服装产业集聚发展的意见》出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link@china1baogao.com)、可电话(0755-2874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