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P2P网络借贷业务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能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能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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