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根据万科披露的信息显示,万科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始于2014年5月,该计划在2014年和2015年合计从万科提取了大约20多亿元奖金。
2014年4月23日,万科召开事业合伙人创始大会,共有1320位员工成为首批事业合伙人,其中包括王石、郁亮、孙建一、王文京4名万科董事会成员,解冻、周清平2名监事会成员以及高级副总裁谭华杰、首席运营官张旭。
万科2014年年报显示,2014年5月,万科启动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事业合伙人将其在经济利润奖金集体奖金账户中的全部权益,委托给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有限合伙)获得了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约60%权益。
记者就此联系万科证券事务部门,该部门工作人员回避回答该问题。万科高级副总裁谭华杰表示:“万科事业合伙人大会是事业合伙人内部的自治组织,审议的是事业合伙人集体财产的相关问题,不干涉公司经营管理的任何事项。”
此外,除了旗下的金鹏资管计划外,盈安合伙与“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德赢1号、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有较为密切的关系, 盈安合伙是“德赢计划”项下的连带补足义务人,“德赢计划”目前也持有大量万科股票。
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应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和审查,董事报酬的数额和方式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请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报告董事、监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予以披露,经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应获得董事会的批准,向股东大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万科事业合伙人的资金来自上市公司对董事、监事和管理团队以及核心职工的奖励资金,根据万科的2014年和2015年的年报均显示,该项支付放在“短期薪酬支出”项目内,依据上述规定,万科应向股东大会说明并予以披露,而万科对此未做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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