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称,自6月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6月23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6月8日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油、柴油价格不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发展改革委表示,正密切跟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结合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变化,进一步予以研究完善。
今年1月13日,发展改革委宣布,为了维持国内正常的原油生产,保证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和能源结构调整,对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调控下限。当国际市场油价低于每桶40美元时,汽油、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
截至目前,今年汽油、柴油价格已经历12轮调价周期,其中1次下调,4次上调,1次因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搁浅”,6次因国际油价低于每桶40美元的“地板价”不调整。今年以来汽油价格每吨累计上调465元,柴油价格每吨累计上调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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