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空气质量情况,陈吉宁介绍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73个城市达标,占21.6%;优良天数比例76.7%,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3.2%;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50微克/立方米,超标42.9%,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87微克/立方米,超标24.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分别为25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134微克/立方米、2.1毫克/立方米,均达标。
陈吉宁表示,目前空气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但污染程度仍较高,部分地区冬季雾霾天气频发高发。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与2013年相比,去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1.2%,提高10.7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4.1%,下降4.6个百分点;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下降23.6%。2015年,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同比下降7.4%,有78.4%的城市空气质量仍然超标,有45个城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超标一倍以上。京津冀地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0%,同比下降7个百分点,但采暖期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同比增长9.6%(北京增长75.9%),受多种因素影响,11-12月出现3次重污染天气。
“颗粒物为主要污染因子,臭氧污染问题日益增多”。陈吉宁说,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作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总超标天数八成多。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占总超标天数的16.9%。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超标城市比例,由2010年的22.6%下降到2015年的3.3%,酸雨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由历史高峰值的30%左右降至8.8%。
陈吉宁强调,目前空气质量的另一个特点是“区域不平衡,部分城市有所反弹”。珠三角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最大,区域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首次达标。郑州、乌鲁木齐、济南细颗粒物浓度在2014年同比下降后,2015年又有反弹;同时,还有70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不降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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