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金融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政策精神,从货币政策、信贷政策、金融扶贫开发政策、外汇管理政策等多方面给予西藏差异化政策支持,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完善在西藏的组织布局,进一步加强对西藏基础设施、“三农”、小微企业、特色产业、生态环保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和服务,支持西藏企业、金融机构通过多层次股权市场发展壮大、通过债券市场拓宽资金来源,支持保险机构根据西藏实际开展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创新,同时,进一步完善西藏支付、征信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意见》为“十三五”时期进一步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金融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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