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企业未备案被点名批评
被发改委点名批评的企业包括: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等。
发改委在通知中强调,企业发行外债应按2044号文规定事前申请备案登记,事后及时报送发行信息。根据发改委2044号文,企业发行外债,须事前向发改委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在每期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发改委报送发行信息。
记者了解到,在备案制下,企业在发改委和外管局备案发行中资美元债需执行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债券发行、报送发行信息和外债登记四个主要环节。
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介绍,海外债发行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以后,发行难度大大降低,通过率远比审批制下要高,备案登记需要填写的信息也并不复杂。这为不少房地产企业境外融资打开了一扇窗。
今年房企海外债发行规模已达137.85亿美元,超过去年全年规模的同时,增幅达60.1%,并创同期历史新高。不过,其中一季度发债规模99.2亿美元,二季度以来则明显“腰斩”。6月以来仅有一只地产海外债发行。
此前市场曾传言“二季度房企海外债发行全面暂停”,一位投行人士对记者表示,“没有听说过。二季度以来房企和城投平台海外债发行备案变慢了是实情,但是向发改委备案登记的流程还是该遵守的。”
对于这类未履行备案登记的企业,发改委此次也提出了明确的惩戒方法:有关律师事务所、承销商等中介机构要切实配合做好债券发行相关工作,上述企业应尽快补办有关备案登记手续。对发行外债不履行备案登记的相关企业,将考虑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平台不良信用记录和联合惩戒信息平台。
海外债发行新规正在酝酿中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已不止一家房企发行一年期及以下海外债。
就在6月13日,花样年集团发行了364天期、票面利率为5.5%的美元债;5月16日,绿地全球也发行了一年期美元债。而根据Wind数据,在5月份以前并没有一年期及以下美元债发行。
按照2044号文规定,该文件要求备案登记的外债,是指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一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而对一年期及以下海外债发行则没有备案的硬性要求。因而有不少未能顺利按原计划发行海外债的企业,都有改发一年期及以下债券的打算。
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中透露,当前发改委正酝酿出台新规,拟在2044号文的基础上,对企业发行海外债的要求作出进一步完善,加强海外债发行管理。其中,也可能会对一年期及以下债券增加要求备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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