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起北京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最受关注的一项改革就是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增设医事服务费的内容,此举彻底改变北京公立医院持续了多年的传统收费模式。据悉,所谓“医事服务费”,主要指北京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中,用于补偿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及挂号费诊疗费后的运行成本,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所设立的收费项目。以三级医院为例,改革后,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100元/床日。
在本次改革方案出台时,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曾明确,医事服务费是本次改革新设置的项目,建立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的是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推动分级诊疗,对应的是原来收费项目中的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虽然当时北京市发改委等部门对新政实施后北京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变化用了“有升有降”来形容,但网络上有部分患者反映,由于去医院诊治相对日常的疾病时,很少会接触到价格下调明显的大型检查设备收费等项目,因此更多的感觉只是门诊费“变相”涨价了。
对此,市卫计委本次进一步明确,为了实现补偿机制的平稳转换,在过渡阶段,北京采取了“总量控制、费用平移”的原则测算设定费用标准,因此医改新政实施后,患者医药费用总体上应是平稳的,或者说改革的当期目标并非降低医药费用,而是转换机制。从医改政策实施以来的监测情况看,患者医药费用总体平稳,说明前期测算工作比较精准。
此外,市卫计委也明确,医事服务费不是对医疗机构药剂科和药剂师技术劳务的否定,他们的技术劳务价值已包含在医事服务费中。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患者关注的“医事服务费报销是否会占用门诊报销每年2万的额度”问题,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政策规定,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不累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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