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发现,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有限公司、陕西益化投资有限公司(认缴7500万元)、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认缴7500万元)、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认缴7800万元)。而注册于2007年的工商资料则显示其只有陕西太兴置业有限公司(4320万元)、陕西益化投资有限公司(9000万元)两个股东。
而法人均为刘浩,据此前多家媒体报道,此人系刘娟的哥哥,曾在陕西省检察系统工作。
发改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安监总局、环保总局、陕西省国资委、陕西省纪委的诸多文件交相证实:由刘娟及其亲属实际控制的中化益业系企业,曾是陕西省“十二五”重点项目“240万吨甲醇M T O项目”的执行企业。
而曾被媒体多次报道的波罗矿区,恰是这一项目的配套资源——储量高达15亿吨的这一特大煤区,目前仍处于复杂的司法诉讼中,陕西省政府曾一度被媒体曝光将该矿区一女二嫁。落马的陕西省政协副主席祝作利,被媒体报道称曾牵涉此事。
而拥有两套身份的“益业能源”公司,与波罗矿区存有密切关联。但多份协议显示,刘娟已将该企业的部分股份转卖延长石油和外商马茂根。《中国经营报》曾以《揭秘陕北黑金“总代理”马茂根》报道马曾介入陕北多个煤田矿产纠纷。
这些协议显示,刘娟将早期的那套工商注册信息用于和延长石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以另一份工商信息与马茂根的香港秦皇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契约书》。
蹊跷的是,延长石油在合同及补充合同中,延长石油均表述将单方面投入资金,且迄今至少已经支付数千万元。对于这一购买股权行为,陕西省国资委曾指出期间评估存在造假,并向上级汇报请示是否对延长石油此行为予以通报。而提交主管部门的评估报告则被评估单位出函证实系伪造,且该评估单位称因未持有评估报告,而无法报警。
此外,纪委部门也对延长石油“垫付”的数千万元的定性提出过质问。而在与马茂根的《契约书》中,双方则约定由马茂根解决相关诉讼,马已向刘娟支付至少数千万元。
截至记者发稿时,榆林市工商局、横山县工商均未对此事作出正面答复。有工作人员称该企业曾从榆林市向横山县“转移”,但公开信息显示,虽然注册于2006年的那套资料因年检被吊销,但至今仍未注销。
“两公司并存近十年,且同属一市,在早就实现了工商信息联网且对外公开的情况下,我个人想不到任何理由来解释这种现象。工商部门具体办理人员应该被追责。”北京市工商局一位从事公司登记注册的人员在比对“益业能源”公司的两套工商资料后称。
而陕西省国资委一位要求匿名的人士称,针对波罗矿区的纠纷持续日久,但该矿田目前除了五部委批文外,探矿问题仍在诉讼中,所以相应的产权均未办理。“这也是我们向上级汇报时,提到延长签订这种协议的最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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