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雪辉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经历了什么?盛夏艳阳高照,她却被埋于废墟下的黑暗中整整21天!即便在7月的盛夏,这样的新闻还是让人背生寒意。公众有权知道真相。
首先,当地政府信誓旦旦地保证拆房时是房子空的,那么,人是怎么被埋在废墟下的?这不是野蛮拆迁、“执法不文明”所能概括的,而是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如果明知道房子里有人,故意拆毁房屋埋人,那就是直接故意杀人;哪怕是死者故意阻拦强拆,拆迁者也没有权利剥夺一个公民的生命权,依然要构成“故意杀人罪”。
其次,在强拆发生后,家属发现龚雪辉失踪后,向当地警方报警,但警方却未予立案,甚至当地不愿意借挖掘机帮助家属翻检废墟。撇开征地拆迁的合法性不谈,哪怕站在最基本的人道主义底线上,一个老人失踪了,而且很可能发生了意外,当地公安机关难道不应该立案寻找吗?保护人民群众安全难道不是公安机关最基本的职责吗?这是行政不作为,甚至已经涉嫌“玩忽职守罪”。
还要问的是,之前21天不立案、不帮助家属找人,却在尸体被发现后,当地公安当天中午就以“进一步尸检”为由“运走”了尸体。为什么一个公民在“失踪”时,被各个部门极度漠视,却在成为尸体之后,反而备受“关心”了呢?这背后的“强力维稳”逻辑让人鼻子发酸。
第三,强拆发生时,龚雪辉一家被政府人员强制押进中巴车里,这已然涉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了。早在2010年,国务院“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就废止了行政拆迁,改为司法拆迁。那么,这次拆迁是不是通过法院进行的司法拆迁?如果不是,那就是行政违法,何况还采用了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甚至整个拆迁项目的合法性,都值得探究。
以上问题,当地司法机关必须给出一个让人信服的交代,别用“野蛮拆迁”来掩饰。须知道,21天废墟下的“失踪”,只会让事件变得更惨烈,并不会把真相和追责掩埋。
- 王建宙谈新商业文明:企业还需要建立生态环境的资
- 民生解读6月CPI:政策宽松窗口打开 仍需警惕
- 唯我独尊的权力常常导致一把手“不得善终”
- 范必:供给约束是如何产生的?
- 洪灾面前严格问责是“即时正义”,而并非“不合时
- 范必:供给测约束突围之路
- 任然:执法规范性缺失引起警权信任危机
- 俞可平:中国民主的三条路 有市场经济就该有公民
- 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主张是违背未成年人成长规律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link@china1baogao.com)、可电话(0755-2874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