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了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内容,包括收集、记录、核查、发布房源、客源信息,协助或代理洽谈、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等服务内容,厘清不动产登记、金融、经营管理等非房地产经纪服务性质,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捆绑这类服务并收取费用。
《通知》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交易当事人权利、减轻或者免除房地产经纪机构责任、加重交易当事人责任等对交易当事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今后,北京市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大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经营场所公示、从业人员实名从业的实地核查力度。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在接受委托、发布房源信息等经纪行为的监管措施。增加经纪服务合同网上备案的规定,规范单边独家代理的服务模式。
各行政管理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和联合抽查中,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作为不良信息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不按要求整改、不配合执法工作的,予以从重处罚、限制其网上签约、向媒体曝光、在全行业经营场所进行公示。涉及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的,予以限制从业。
>>专家解读
明确行业管理边界
北京市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陈志表示,今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在房地产经纪监管方面加大了执法力度,从规范行业服务行为、完善行业管理制度上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另据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李文杰分析,《通知》中通过界定“房地产经纪业务”范围,明确了行业管理边界,解决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经营性管理等其他服务事项与房地产经纪业务混淆的问题。同时,纠正了部分远郊区认为“发布房源信息不属于经纪活动”的错误理解。
- 特色小镇成为房地产业新风口 市场规模或达百万亿
- 地产商转型城市运营商 地产开发仍是巨大市场
- 房产经纪自述月入数万背后艰辛:高速口举牌截客看
- 开发商利益驱使捆绑精装修 价外价监管维权难
- 开发商扎堆长租公寓 房租占比太高难盈利
- 上海房市:买了就套 不买就罚 说起来都是泪
- 调控之下楼市拐点已明 2017年市场整体有望趋
- 房贷增长未刹车 11月份住户中长期贷款大增
- 1至11月北京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9.8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link@china1baogao.com)、可电话(0755-2874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