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看到,去年底确定的以放宽购房限制、降低房贷门槛为主的房地产“去库存”新政,自今年初全面实施以来,不仅没有实现初衷,还引发了一场空前的全国性炒房“疯潮”。现在,一些地方所采取的限购限贷措施,实际上是年初“去库存”措施的逆措施。在当前,采取这样的措施是必要的,但是,其作用仅仅是治标,必须还要有强有力的治本措施。笔者以为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切实调整、完善住房制度,包括“土地财政”。政府要把住房作为“准公共产品”,切实完善把住房分成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三类的制度。早在1998年,该制度就写入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即23号文),但是在后来的执行中明显地向“高端”倾斜,商品房比重过大,经济适用房不是“变味”就是被取消,廉租房则严重压缩。对此,目前亟待调整完善,使得住房呈现应有的“准公共产品”性质。
商品房,要完全商品化、市场化,主要面向富裕人群和中上收入人群。其中的“豪华商品房”还应当每年征收消费税,并全部用于补贴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是政策性+商品性,购买对象主要是中低收入人群。“三限”,限面积、限价格、限交易。每套面积60平方米左右,最多不得超过80平方米;每套价格控制在当地居民家庭平均年收入的6倍上下;无自有住房的在当地工作的常住人口家庭限购一套,不得出租、转让,迁徙或购买商品房后,必须“退回”。廉租房,主要面向低收入人群,尤其是外来打工者。每套面积可为25-40平方米左右,允许合租,不得转租。
对于土地供给,地方政府不能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应当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三类住房的土地分配比例,优先保证对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的土地供给。并且,要通过控制“土地交易价格”来控制房价。第二,遵循客观规律,努力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目前,实体经济增速下行,贷款有效需求不足,社会资金大量闲置。这些闲置资金很容易进入楼市,推动炒房狂潮。显然,目前亟需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要使实体经济吸纳更多的资金,基本途径有二:一是“横向”,即扩大内需、拓展国内市场规模;二是“纵向”,即鼓励创新、增加新技术供给,造就竞争力更强的产业和企业。
我国目前存在健康扩大内需的良好条件与机遇,即:基尼系数偏高、贫富差距过大、居民人均收入占人均GDP比重偏低。因而,只要采取得力措施,缩小贫富差距,就可促成国内消费需求的较大幅度上升,进而扩大市场规模。为此,应当尽快改变财政资金投向,从以投资为主转变为“二次分配”为主。当前的主要投入点可以放在消除“三座大山”、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上。这件事做好了,不仅可以收获可观的“消费乘数”红利,还能大大促进社会和谐。
鼓励创新、增加新技术供给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为实现这个任务,政府部门应当做两件事,一是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二是顺畅风险投资退出渠道,以促进风险投资快速发展。为顺畅风险投资退出渠道,需要尽快完善金字塔式证券市场。要开放一级市场,股票发行实行注册登记制,任何企业都可以在依法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后依法向社会发行股票;在此基础上,设立一系列基础性股票交易市场。这样,加上现有的顶端市场,便能够形成金字塔式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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