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统计通过对千余家样本医院3年间药品销售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同一品种有10家企业生产销售即能基本满足市场需求。不过,在目前正常流通使用的2241个品种中,有91个品种超过50家生产企业产品在上市流通。这意味着部分正常流通使用的药品存在严重的过度重复问题。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史录文教授认为,这与药企的盲目生产有一定关系。“产品它本身技术要求低一些,或者说是企业能够针对某个区域占领一定市场,也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过度重复,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下,为了追求自己的利润点,企业可能会降低水准、降低质量,破坏市场应有的秩序,最后还会损害患者的用药安全。”
为避免低水平重复和资源浪费,国家食药监总局按照已获批准文号企业数多于20家并且在销批准文号企业数超过20家为筛选条件,发布了282个过度重复品种,包括甲硝唑、葡萄糖、氯化钠、维生素C等,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药品注册申请、研制和生产等环节的检查,对已经公布的过度重复药品品种,引导企业理性研发和申报。
史录文表示,除了未来对药企加强引导外,解决现有药品过度重复问题既要靠市场,也需要加强监管。“一个是市场机制下的自然淘汰,第二种是监管部门发现药企的药品质量存在劣质或者假冒,可以撤销它的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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