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5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告,要求对三类私募基金实施注销备案。即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已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
8月1日被认为是清理大限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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