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北京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发布新一期的“北京大学互联网金融发展指数”,该指数以2014年1月份为基期100,到2015年11月该指数上升到390,随后在12月份下降至386。从同比看,互联网金融指数增长速度从2015年年中开始趋缓。
据北京大学互联网研究中心课题组成员郭峰介绍,上述研究仅针对狭义的互联网金融领域,即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金融业务。并将之划分为支付、货币基金、保险、投资(含网贷)、征信五个细分领域。
从分类指数上看,互联网金融各业务发展指数呈现较大差异。其中,互联网支付和互联网货币基金指数增长趋稳,2015年增长率分别为41.0%和37.0%,相比2014年增速分别下降了10.9%和13.9%;投资指数增速在2015年年中开始迅速下降。
而互联网保险则成为互联网金融的新风口,尤其在第四季度上升明显。保险指数在11月一度达到517.1,随后12月回落到441.4。
北京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特约高级研究员、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生评价道:“互联网金融在两年前还占据了创新的高地,现在却经受了很多的指责。”在他看来,一些扮演了信用中介的平台,理应接受特殊的监管。
过去两年以P2P网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在无序中发展,在行业迅速壮大的同时,也催生出非法集资、跑路等诸多乱象。来自监管机构的数据显示,网络化趋势加快了非法集资的蔓延扩散速度,2015年非法集资案件数已达到历史峰值,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成为非法集资重灾区。其中,投资理财类非法集资案件占全部新发案件总数的30%以上。
4月27日,一行三会、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14个部委在银监会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定于下半年组织开展全国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行动。互联网金融将面临新一轮的洗牌和调整。
在杨凯生看来,对吸收存款的机构进行特殊的监管,并不是一种歧视,也不是为了保护银行的垄断地位,而是这类机构一旦出问题,其风险的外溢性会很广。
他提到,一些平台扮演了信用中介的角色,要考虑其业务性质发生了变化,只要办理存贷款业务,则需求接受特殊的监管。银行有资本充足率、风险拨备等各方面的要求,而缺乏监管的平台公司一旦出问题,只能通过借新来还旧,“典型的庞氏骗局就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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