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未披露虚构疫苗销售记录细节
鹭燕医药公告表示,2016年4月8日、9日,控股子公司成都市仁邦医药有限公司(下简称仁邦医药)和成都鹭燕广福药业有限公司(下简称鹭燕广福)分别收到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案通知书》。其中,仁邦医药涉嫌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鹭燕广福则涉嫌虚构药品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销售记录,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法对该两家公司立案调查。”
数据显示,鹭燕广福是鹭燕医药的全资子公司,其持有成都仁邦90%的股份。
上述公告并未披露更多细节。鹭燕广福涉嫌虚构疫苗销售记录到底是虚构什么记录,目前并未披露。国家卫计委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专家孙忠实分析称,“虚构疫苗销售记录”有可能包含进货、销售和物流三个环节中的“虚构”,“比如本来应该从正规渠道进货,为了压缩成本,而从非正规渠道进货;按规定应该使用严格的专业冷链,为了压缩成本,使用非专业物流;为了增加利润,减少损失,卖给不具备资质的机构等。”
此前3月23日上午,国家食药监总局将一批已经查明的“山东疫苗案”涉案人员信息进行了公示,该批公布人员共11人,披露出的信息包括这11个人的姓名、电话和供职单位等。名单中,被标注为“上线78号”的张勇,其身份显示为成都市仁邦医药有限公司(下简称成都仁邦)业务员。3月23日,鹭燕医药紧急发布公告,确认涉案的“成都仁邦业务员张勇”实际为公司的子公司仁邦医药和成都鹭燕广福药业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但不属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告发布后鹭燕医药股价连续两日现大跌。
疫苗分销是其“潜力”业务,已培育六年
在涉山东疫苗案后,鹭燕医药于3月23日紧急发布的公告中特别强调,涉事子公司对公司业绩“影响不大”。根据公告,2015年,成都仁邦和成都鹭燕广福两家子公司“合计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占本公司合并报表相应指标的比重分别为1.91%和4.58%,占比较小。”
2010年以来,其通过收购方式涉足疫苗分销领域,目前已在福建、江西、四川和安徽四省建立了疫苗销售网络。截至目前,鹭燕医药的疫苗分销业务已经培育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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