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现行的个税制度是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收入进行分类,采取“分别征收、各个清缴”的征管方式取得个税收入。中低收入者税收贡献率达65%左右。
事实上,月薪低于3500的人员不需要缴纳个税,而富裕群体会有更多的方式避税,高收入人群并不按月拿工资,没人给他代扣代缴;各种资产增值、境内外投资收益等收入五花八门,却往往成为税收贡献社会的漏网之鱼。最终税收的主力就成了月月拿工资,正常扣税的工薪阶层,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介绍,未来建立一个自然人的收税管理体系是方向。
刘剑文:现在的个人所得税征税的主体主要还是是工薪阶层。高收入群体由于你纳税平台,纳税识别号等还没建立,往往逃税的比较多。现在要建立一个自然人的税收管理体系,纳税人的信息、第三方信息、纳税识别号形成了一个网络,尤其是大数据时代,逃税就很难了。不是说对于中低收入者不建立,但重点是对高收入者群体。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而所谓直接税,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根据私人所得和财产的多少决定负担水平,简单说来就是富人多缴税。去年年底出台的《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已经明确,要建立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青解释,个人所得税就是直接税最典型的例子。
朱青:比如说,分类所得税比如工资,主要是代扣代缴;如果实行综合分类相结合,就还要你自己每年把各种收入加总报税,这叫代扣代缴与个人申报相结合。这样征管方式就发生变化了,税务机关就需要有一个技术支撑。这个技术支撑就是它要知道每个人的收入有多少,一个自然人,他可能在北京有收入,在上海也有收入,甚至国外也有收入,所以这个技术支撑就很有必要了。
个税改革的方向是大势所趋,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征管办法也已经被多次论证,虽然涉税信息管理制度建立有难度,但随着税收征管法的推进,个税改革的技术条件将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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