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实施经营权管理措施
据上海市交通委介绍,本轮出租车行业改革一是要研究实施车辆经营权管理措施。为实现车辆经营权向无偿有期限平稳过渡,新增车辆全部实行无偿有期限制度,同时加快研究存量部分实施无偿无期限向无偿有期限过渡。结合出租汽车行业服务顽症治理、服务质量投诉、质量信誉考核制度等综合监管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车辆经营权和企业经营资质退出机制。
推进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发展
鼓励、支持企业、协会及驾驶员等各方协商确定并动态调整驾驶员收入分配方式及标准。统筹规划并加快建设出租汽车候客泊位和停靠点,逐步形成以“电调(电话、互联网等方式)+站点候客”为主的运营模式,减少车辆空驶,提高运营效率。近期,相关部门将在重点商圈或有条件的医院、大型居住区及公交站点,研究设置出租汽车候客站点及临时上下客点,引导乘客和驾驶员逐步使用站点候车载客。
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针对“绕道、多收费、拒载”等十项社会反响集中、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整治。对于情节严重的,吊销驾驶员营运证的同时,实施企业和车辆经营权退出机制,核减相关经营额度。建立对违规驾驶员的配套惩戒措施,将驾驶员资质类、处罚类信息记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不良记录驾驶员管理制度,将因服务违规被企业开除或辞退的驾驶员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相应的驾驶员管理系统中予以锁定。此外,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研究运价结构中增值服务项目及价格浮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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