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方案和试点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试点县情况、保险方案、补贴方案、保障措施、直接物化成本和地租数据、试点统计表以及地方财政部门认为应当报送或有必要进行说明的材料。通知称,财政部根据各地报送的试点申请情况,于2017年6月14日前下达2017年试点资金,并在2018年统一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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