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俞伟跃表示,教育部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学科课程标准中,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教育部还出台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明确不同年级、不同学段学生安全教育要求。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开发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从几个方面对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系统体系进行了系统的设计和全面规定。首先是明确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其次是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要求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完善有关学校安全的国家标准体系,要求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完善有关学校安全的国家标准体系和认证制度。再次是健全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机制,落实主要责任。同时,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和风险化解机制。最后,强化领导责任和保障机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健全督导与考核机制。
俞伟跃谈道,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对重大安全事故或者产生重大影响的校园安全事件,要组织专项督导并向社会公布督导报告。对学校安全事故频发的地区,要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教育部门要将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学校依法办学和学校领导班子工作的重要内容。
针对近期地方发生且受到普遍关注的学生欺凌、暴力问题,《意见》也将构建防控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有效机制纳入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整体范畴,要求学校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和制止欺凌、暴力行为;明确惩戒原则,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要健全学生教育矫治机制;网络管理部门发现通过网络传播的欺凌或者校园暴力事件,要及时予以管控并通报相关部门。
据统计,涉校刑事案件已连续4年下降,2016年同比下降19.6%个百分点,全国86%的中小学、幼儿园已配备保安员,70%的校园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达到了国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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