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胜产业研究中心 研究报告 可研报告 商业计划书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全国咨询热线:400-096-0053

三胜咨询 - 中国领先的投资咨询机构

·了解三胜的实力 ·丰富成功案例

三胜观察 | 名家观点 | 项目中心 | 产业政策 | 展会峰会 | 市场策略 | 理财消费 | 创业投资 | 三胜文库

企业排名 | 案例分析 | 军事视界 | 房产观澜 | 科技前沿 | 汽车沙龙 | 社会娱乐 | 健康养生 | 图片聚焦

财政部: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土地使用税优惠50%

商业贸易  2017-5-2 17:46:12  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  https://www.china1baogao.com/

  记者2日从财政部获悉,从2017年年初至2019年年末,国内物流企业的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将获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的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通知,物流企业是指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服务的专业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同一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主要存储粮食、棉花、油料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煤炭、焦炭、矿砂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的仓储设施。

  仓储设施用地,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货场、晒场(堆场)等储存设施和铁路专用线、码头、道路等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的用地。

  通知明确,物流企业的办公、生活区用地及其他非直接从事大宗商品仓储的用地,非物流企业的内部仓库,不属于本通知规定的优惠范围,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征的应予减免的税款,在纳税人以后应缴税款中抵减或者予以退还。

 

 

返回网站首页>>

责任编辑:S253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link@china1baogao.com)、可电话(0755-28749841)。

中国天然气行业现状分析:多元化发展趋

天然气是一种主要由甲烷组成的气态化石燃料。它主要存在于油田和天然气田,也有少量出于煤层。天然气燃烧后无废渣、废...[详细]

中国汽车培训行业市场分析(图表)

汽车培训是指汽车产业链中的企业通过外部咨询公司或者内部人员对员工的知识,技能等能力进行培训,以达到预期的工作绩...[详细]

我国科教玩具市场前景与投资风险分析(

中国科教玩具市场前景巨大,细分行业和重点区域存在巨大投资机会,进入科教玩具市场之前,应制定详细的战略综合规划,...[详细]

光伏太阳能产业现状及前景分析(图)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是利用太阳电池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一种新型发电系统,有独立运...[详细]

冷链研究报告:行业现状及发展策略分析

冷链(coldchain)是指某些食品原料、经过加工的食品或半成品、特殊的生物制品和药品在经过收购、加工、灭菌...[详细]

中国会展行业发展迅速 如何打造会展业

会展业是现代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它反映了一个国家、地区乃至全球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历程。从20世纪90...[详细]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6-0053(7*24小时) 客户服务专线:0755-25151558 22213881 22272131 22903580 22210820 传真:0755-28749841

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0755-25151558 市场调研、营销策划:0755-22213881 IPO咨询专线:0755-22272131 客服邮箱:server@china1baogao.com

在线咨询QQ:1559444945 2786811657 2786123997 媒体合作、广告合作:0755-83970586 网站合作QQ:307333508 招聘邮箱:hr@china1baogao.com

Copyright © 2004-2018 www.China1baog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 三胜咨询TM 旗下网站 粤ICP备1302648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