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解答》分别对劳动关系确认、劳动者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解除、未订立书面合同及合同期限法律问题、带薪年休假、工资标准及各种争议计算基数、社会保险等8组问题进行了明确,其中就包括广大职工非常关注的带薪年假未休时薪资待遇的问题。按照《解答》规定,劳动者如果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中法定补偿(200%福利部分)提出诉讼的,仲裁时效为一年。
在“调岗”的问题上,《解答》规定,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岗位的原则是不得随意变更,要保持一贯性、预期性,调岗的合理性应参考以下因素:用人单位经营的必要性、目的的正当性,调整后的岗位为劳动者所能胜任、工资待遇等劳动条件无不利变更。
市人力社保局调解仲裁处处长郑秀兰介绍,去年全市仲裁系统共受理仲裁案件81290件,同比增长14%,成为仲裁案件历史最高年。全年人事争议217件,同比增长33%。全年仲裁系统共审结案件77573件,结案率为95%,其中调解结案占45%,裁决结案占44%,终局裁决案件占裁决案件的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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