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支持力度,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2017年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189亿元,用于支持242.5万人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安置住房建设。
本批计划严格按照东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以及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实行人均差异化补助政策。通知要求,各地要及时分解下达本省投资计划,严格执行建档立卡搬迁户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住房建设面积标准,避免搬迁群众因建房大额举债、因建房影响脱贫。按照《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考核,确保投资合规、高效使用。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与农户自筹、省级投融资主体承接各渠道资金的衔接,统筹产业发展、就业培训、劳务输出等扶持资金,做好搬迁群众后续脱贫发展工作,防范并及时处置搬迁安置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2017年共计划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340万人。本批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后,将为各地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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