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工作报告的万字长文中,特别提到深化电力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抓好”电力体制改革。电力体制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更是中央政府强力推进的工作,也是最具有条件突破的环节。
新一轮电改自2015年推进已届满两年。两年间,改革从政策出台到局部试点,再到配套文件落地、大刀阔斧全面推进,改革进程超出电力行业和资本市场预期。
当前,全国已有23个省启动电力体制综改试点、33家电力交易机构注册成立、31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全面覆盖、6400家售电公司成立、电力市场化交易突破1万亿千瓦时、105家增量配网改革启动。
在电力供给侧改革、中央与地方强力推进、电改红利释放三个因素驱动下,2017年电力体制改革有望进入第二轮爆发期。
一、电改是供给侧改革的主要途径
供给侧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国经济工作的主线,改革目的是剔除无效供给,改造传统落后的供给,增加有效供给。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必须把改善供给侧结构作为主攻方向”。从改革的本意看,电改与供给侧改革的内涵一脉相承,前者是电力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方法。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二是产品有效供给和优质供给改革;三是包括体制机制改革、资源产权改革等在内制度供给改革。
从供给侧改革的三个维度分析,电改是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目的是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建立自由竞争的电力市场;改革可以创造优质优价的电力产品和电力服务,交叉补贴、政府基金、备用容量费等隐性成本透明化;从优化生产要素配置角度看,电改实际是通过市场化手段加速存量低效产能(如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退出,扩大高质量电力供给市场规模和市占率。
这一点与行政手段去产能相辅相成。按照政府工作安排,今年“要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以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提高煤电行业效率,为清洁能源发展腾空间。”5000万千瓦装机主要停建、缓建煤电项目,根据我们统计,“十三五”期间停建、缓建煤电装机规模在1.6亿千瓦左右。
二、中央与地方政府高规格推动电改
从改革的推进方式看,新一轮电改由中央自上而下与地方自下而上共同驱动。中央政府是改革的主推手,地方政府则是改革试点的操盘手。从电改“9号文”出台的历程和规格上足见改革“极端重要”,改革文件自2013年起草至最终出台历时两年,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分别审议,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联合印发,近年来有此规格的改革事项少之又少。
与2002年改革方案不同,新一轮改革由中共中央与国务院联合出台指导意见(2015年电改9号文为《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而非电力体制改革具体方案(2002年电改5号文为《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从政府公文的发文方式可以看出,两次改革背后的操作路径大不相同,2002年电改明确具体路线图和操作方法,按部就班、分批次执行即可;新一轮电改需要一系列配套文件对指导意见细化,并对地方改革试点不设限制,凡是改革积极性高、有试点意愿的地区均允许开展试点。
在这样的原则之下,截止2016年底全国共有23省加入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行列,尤其是广东、云南、重庆、江苏等主要区域电力体制改革推进节奏领先全国。
从中央政府层面而言,目前参与推动电改的部门主要包括国家发改委(体改司、经济运行局、价格司),国家能源局(法改司、电力司、市场司),工信部,财政部,环保部,国资委等,同时国家层面也已组建电力体制改革部级联席小组,统筹协调改革工作。
发改委、能源局是本轮改革的主要牵头部门,也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对象。其内部主要参与改革的司局态度积极,尤其是价格司在经过一轮人事变动后积极支持改革;国家能源局市场司的前身是电监会市场监管司,是电力市场化建设的倡导者和践行者,对于他们而言只有形成真正的电力市场方可避免“无事可监、无市可监”的尴尬。
电改提速的另一个推手是:中央改革办督察组。中央改革办代表的是中央和国家的意志,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中央政策研究室,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研室主任王沪宁兼任中央改革办主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中央政研室副主任潘盛洲任专职副主任。
自去年6月以来,中央改革办督察组在电改方面频频出手。中央改革办先后赴国家电网、山东、山西、国电等部门和企业调研,一方面听取各方对电改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传达中央对电改意见。
中央改革办督查组为改革快速推进提供了自上而下的驱动力。在电力行业内,中央督察组的意见广为流传——凡事中央政府牵头推进的牵引性、关键性改革举措(交易机构组建、新增配电放开、区域市场建设等),要一竿子插到底,不给利益相关方讨价还价的余地。
基于中央对改革的强硬态度,改革涉及的多个主体包括地方政府、电网公司、发用电企业对改革持积极主动态度。尤其是发改委对电网输配成本的核算取得突破进展,这是电力市场交易扩围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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