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解读
2014-5-5 14:54:52 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 https://www.china1baogao.com/
5月4日,上海市政府网站发布《上海市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决定》,要求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并要求相关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的,要建立管理制度。
事实上,就在2014年初,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决定》内容包括:出租居住的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等关系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此外,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报送公安部门备案。
据悉,新修改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于5月1日起施行。
- 前海管理局局长:前海拟申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 中国新版广告法有望年内出台
- 不动产统一登记深圳或将首批试点
- 中国拟对骗取社保、食用濒危野生动物者追究刑责
- 价格杠杆解决水问题存争议 多地计划调整水价
- 节能减排未达标负责人不得提拔重用
- 国家能源委宣布开工一批能源项目重启核电
- 上海自贸区出台游戏机解禁细则
- 发改委: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link@china1baogao.com)、可电话(0755-2874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