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约束为主还是保护促进为主?在两种不同的主张之间,《中医药法(草案)》几经讨论、修改。
2014年由原卫生部起草、2016年9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中医药法(草案)》是中国首部专门针对中医药制定的法律。在此之前,在中医药领域唯一的法规是从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下称《条例》)。
从《中医药法(草案)》二审稿来看,从条例到法律,针对中医药的立法不仅是提升规范的位阶和效力,更突出的是对中医药发展做全方位的促进和引导。
中医药发展再提速
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给出的一组数据显示,在过去的20年中,中医药的产值已增长30倍,占整个生物医药产业的三分之一。
此外,中国目前一共有42所独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在校生70余万,“我们的实验条件得到了相当的改善”,张伯礼说。
另据《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2014年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次5.31亿,中药生产企业达到3813家,中药工业总产值7302亿元。中医药已经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
中医药在过去的20年中已有相当的发展,而相比过去,2016年政策和法规层面的引导,将使中医药发展再提速。
2016年2月26日,作为未来15年中医药发展方向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发布。
《纲要》提出,到2020年,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到2030年,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着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着增强。
今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医药法(草案)》进行二次审议。这一轮审议的意见征求已于10月7日截止。目前尚未有三次审议的消息,因此王国强所说的“即将出台”或可理解为,几经争论的《中医药法》终于要出台了。
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解读来看,《中医药法》遵循“规范与扶持并重”的思路。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经过比对,发现与《条例》相比,《中医药法》在总则中首次明确了中医药既包括汉药,也包括少数民族医药。在清楚定义的基础上,在第三条就强调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在上述前提下,《中医药法》首次提出发展中医药教育、推广应用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
“中医药要服务现代化发展”,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凯先认为“疾病造成的死亡前十位中慢性病占80%以上”的现实,表明了当代医学模式正遭遇慢性病的巨大挑战,在这样的前提下,发扬传统医学的优势是当代医学发展的潮流。
此外,和“一带一路”战略的紧密关系也是提速发展中医药的原因之一。“中国政府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的愿景与行动》中提出‘扩大在传统医药领域的合作’,这为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王国强说。
规范化为主调
具体到中医药服务与中药产业发展,《中医药法》仍以促进规范化为主调。
在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上,曾经的《条例》只要求中医医疗机构设置符合中央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而《中医药法》一改过去的模糊表述,明确强调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在此基础上,《中医药法》明确地区分了中医医师与西医医师不同的执业资格取得方式。按照规定,中医专长人员,经两名及以上医师推荐,经实践技能考核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而在药材种养殖、评价、流通和生产上,《中医药法》以“鼓励”为主。
首先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此外,《中医药法》提出国家建立道地中药材评价体系,支持道地中药材品种选育。
在流通上,《中医药法》鼓励发展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提高中药材包装、仓储等技术水平。
对此,不少专家曾表达过质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贵松就曾对媒体表示,法案政策性内容多、规范性内容少,手段多为“鼓励和支持”,更像“行动纲要”而非立法草案。
事实上,近年来中药生产领域问题频发,中药饮片已成药品“飞检”重灾区。经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2015年中药饮片占GMP证书回收总数的80%。在这种情况下,外界也期待通过立法加强中药产业监管。
“规模化、产业化是大势所趋,但管理一定要到位,执行监管的时候,要把药品的质量、疗效和人的健康放在第一位”,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常务副会长王伟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为了产业健康发展,高标准、严要求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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