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信息披露专项核查工作的核查对象为,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应当披露2014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保险公司,具体包括1家保险集团公司,70家人身险公司和62家财产险公司。时间范围为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如有需要可上溯。核查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各公司在其官网以及行业协会网站上披露的信息;二是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核查方法以客观打分为主,主观评价为辅,评分采取百分制。
核查结果表明,随着各项监管措施的实施,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和披露质量都有不同程度提高。同时,核查也发现,部分公司对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还不健全,信息披露的合规性以及披露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都需要进一步提高。
这次信息披露专项核查工作是《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情况的一次全面评估。今后,保监会将不断完善保险公司信息披露核查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信息披露核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保险公司公开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
- 七部门联合印发金融助措施提出设立扶贫再贷款
- 喧嚣过后 实体零售业O2O转型生机在哪
- 互联网金融风起云涌 影视众筹会迎来春天吗?
- 农业保险市场准入制度酝酿改革 准入门槛和偿付能
- 全国成品油价格指数平稳运行 汽柴油销售稳定
- 9家上市银行2015年净利增长放缓 净利平均增
- 人社部:6月30日前新增20项康复项目纳入基本
- 保险业支持“双创” 创投基金模式受青睐
- 香港保险业“限购” 险企暂停内地客银联购险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link@china1baogao.com)、可电话(0755-2874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