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最终获得奖励的举报,必须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等相关违法行为。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或证据,且未被食药监等有关法定监管职责部门掌握或媒体公开披露。一经查证属实并依法给予处理后,受理的食药监部门应给予相应奖励。
记者了解到,原则上奖励限于实名举报,同一案件由两人及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则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不低于200元。对在全省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的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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