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负责人表示,境外央行类机构通过代理行代理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应与代理行签署代理协议。人民银行对代理协议无具体要求,代理协议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可明确交易、清算、费用等具体事宜。据介绍,具有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资格的金融机构都自动具有代理资格。境外央行类机构可同时选择多家代理行,代理行数量不限。
据该负责人介绍,境外央行类机构通过代理行代理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所有交易以境外央行类机构的名义进行,境外央行类机构需先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并与交易对手方建立授信关系,会员申请的条件和流程与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模式下相同。成为会员后,境外央行类机构在交易系统中将获得唯一的中英文名称和21位机构代码,下设多个交易账户,可分配给一个或多个代理行代为操作。自主交易账户和代理行代理的交易账户之间、不同代理行代理的交易账户之间不可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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