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近日印发《河南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基金重点投向河南省内工业、农业、科技、教育、文化等各行业领域的中小企业。基金总体框架采取母子基金形式,河南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为母基金,子基金由母基金以参股方式,在市、县发起设立,将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辐射全省。基金投资实现的收益和本金收回后,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进行分配,其中财政投资实现的收益及退出投资收回的资金继续用于滚动发展,扩大基金规模。
据了解,河南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由河南省财政厅出资10%,中原银行出资90%。基金不得投资股票、期货、外汇、房地产以及国家和河南省政策限制类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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