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指出,海南万宁润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石梅山庄”楼盘、四川万霖房产开发公司“凤凰城”楼盘、华润(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6个房地产企业楼盘项目,未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按规定标识销售状态等,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此进行了处罚。
发改委强调,商品房经营者在明码标价上要做到四个“必须”:必须在商品房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必须实行“一套一标”;必须准确标示每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必须全面、规范标示销售价格、收费及相关因素。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link@china1baogao.com)、可电话(0755-2874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