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陕西省已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正式签署了《委托投资合同》,走在了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的前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陕西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国家进行全面监管。当小于保底收益额时,由养老基金风险基金弥补;仍不足的,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补足,投资基本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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