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发布会宣布,证监会对欣泰电气启动强制退市,目前已经完成对其涉嫌欺诈发行违法违规案的相关工作。证监会将冻结或限制行政责任当事人的原始股份,并关注相关股东减持合规性;加强对欣泰电气的监管,对于其首发剩余资金采取专户监管等。
这意味着,欣泰电气将成为资本市场首例因为欺诈发行而被强制退市的公司。张晓军强调,由于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暂停上市后不能恢复上市。
7月8日收盘后,欣泰电气发布公告称,已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除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外,对温德乙、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为了提示风险,自2016年7月12日起,欣泰电气股票复牌交易的30个交易日期间,欣泰电气证券简称将调整为“*欣泰”,证券代码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不变。
对于欣泰电气的保荐商兴业证券,证监会给予警告,并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200万元,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07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两名保荐人兰翔、伍文翔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拟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前,兴业证券已发布公告称,该公司董事会已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设立5.5亿元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这是中国证监会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引入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以来的首个先行赔付案例。
张晓军表示,欣泰电气欺诈上市突破诚信底线,破坏资本市场正常秩序,对于这类公司,资本市场将采取零容忍。这既是监管层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净化资本市场生态的重大举措,也是贯彻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上任以来强调“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理念。
一直以来,尽管退市制度不断完善,但由于相关执行力度欠缺,上市公司往往“停而不退”。欣泰电气欺诈发行退市案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或释放出退市制度发展为常态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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