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议的新规,美国8家系统重要性银行及在美国经营的外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可在其与客户签订的衍生品、证券借贷及回购协议等金融合同中加入条款注明,合同对手在系统重要性银行进入破产程序后48小时内,不得解除合同。
该项规定将从即日起至8月5日向社会征集意见。提议发出后,对冲基金等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合同对手表示反对这一规定,称该规定剥夺了投资者权利。
当天,美联储和其他两家监管机构还联合提议推出另一项稳定金融系统的规定,要求大型银行机构根据其资产、衍生品等风险资产留存一定比例的稳定资金,从而提高银行机构的韧性,降低破产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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