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与目前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最大不同的是,重庆市旅游投诉中心是重庆市政府设立的独立指导机构,而非市旅游局的下属机构。旅游投诉中心设立后,不再是只有旅游局来处理涉旅投诉了,而是根据涉旅投诉事件涉及行业,由相关部门来处理。比如,在旅游中发生的治安案件投诉,可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景区的投诉,则交由景区管理部门如林业、文化等相关部门来处理。
据了解,根据《旅游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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