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也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称,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要求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这一行政处罚作出的日期是4月21日。
处罚信息并未公布具体被罚原因,但业内人士分析称,此次两大支付巨头被处罚或和支付账户实名制落实不到位有关。
此次并不是央行第一次对非银支付机构开出罚单。值得注意的是,在开出罚单的同时,央行对现有支付机构牌照的续展也持更为审慎的原则,央行曾明确表示,一段时期内原则上不再批设新机构。
在整肃市场的同时,央行针对支付市场的监管政策也频出。业内人士分析称,种种迹象表明,央行在支付领域的监管未来将更为趋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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