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报告多次谈及“产权司法保护”话题。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旨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安全的投资创业环境。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作报告时称:“要正确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严肃查处侵害企业产权犯罪,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保护企业家精神。”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
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13629人,立案侦查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1009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称: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等界限。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等原则,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谈及产权司法保护时表示,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
2016年8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1月初对外发布。
这一文件对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成为了产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
2016年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和《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
在检察院方面,2016年以来《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等相继出台,为检察工作中的产权司法保护提供“路线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第一财经表示,“两高”报告中阐述了具体的工作措施,是对“两高”之前所发布的相关意见的落地。
对于未来工作的开展,刘俊海提出,恒产的前提是恒法,一定要确保落地生根,决不能束之高阁。
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约2.3万件,审结2万件左右。地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2303万件,审结、执结1977.2万件,结案标的额4.98万亿元。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陈志远在解读最高法工作报告时表示,各级法院受理案件突破2300万件,再创历史新高;结案标的额达到4.98万亿元,这一数字相当于2016年财政收入的31%。
在商事领域,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402.6万件。其中,审结股权、证券、期货、票据、保险等纠纷案件124.8万件;审结破产案件3373件等。
最高检报告显示,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28618人、提起公诉1402463人。
在金融领域,突出惩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互联网金融犯罪,起诉集资诈骗等犯罪16406人,北京、上海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e租宝”“中晋系”等重大案件。
在2017年的工作安排中,曹建明表示,将“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洗钱、地下钱庄、网络传销犯罪,严惩‘老鼠仓’等证券期货领域犯罪”。
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
最高法报告显示:2016年,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4.5万件6.3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省部级以上干部35人,厅局级干部240人。
在2016年,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相继审理。值得注意的是,在审判白恩培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首次适用了“终身监禁”。
2015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明确,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一新的刑罚措施旨在强化对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
“这项规定实施以来,法院已先后对白恩培、魏鹏远、于铁义三名严重腐败犯罪分子适用了终身监禁措施,这将进一步强化刑罚的震慑作用。”陈志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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