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称,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署和要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由非行政许可调整为行政许可,目前我委正在履行新设许可程序。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相关要求,在履行新设许可程序期间,暂停办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在暂停办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期间,医疗机构申请放射诊疗许可时,暂不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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